天津市2024年的护理费赔偿标准如下:
工伤护理费标准
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23日公布的标准: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护理费为4178元/月(按2023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355元的50%计算)。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护理费为3342元/月(按2023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355元的40%计算)。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护理费为2507元/月(按2023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355元的30%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护理费标准
根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
护理费计算公式:护理费 = 护理人日收入状况 × 护理期限 × 护理人数。
护理人收入: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雇佣护工的,按照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无法提供证据证明雇佣护工的实际支出或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参照天津市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每日护理费约为139.37元。
护理期限:可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或由人民法院参照天津市司法鉴定协会的相关评定准则酌定,也可通过司法鉴定机构确定。
护理人数:原则上为1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定残后护理费:定残后护理费 = 天津市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 护理期限 × 护理依赖程度 × 护理人数。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100%,大部分护理依赖80%,部分护理依赖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