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工作主要由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具体分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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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负责全国的职称评审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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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负责本地区的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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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的职称评审管理和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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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委员会 :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
此外,职称评审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其中国家标准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建议在申报职称时,了解所在地区和行业的具体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