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审 由人社部门部分负责 ,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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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申请 :教师根据自己的学历、教龄、工龄等相关条件,自行申请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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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同意 :申请经所在学校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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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复核 :申请由教育主管行政部门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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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审核批准 :复核通过后,报人社部门审核并获得批准。
因此,教师职称评审的审批机关是 人社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而教育局职改办负责组织评审工作。最终,职称证书的颁发也由人社局职改部门负责。
建议:在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教师需了解并遵循当地的具体评审流程和规定,以确保评审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