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户二宅的确权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合法取得的一户多宅可以登记确权 :
- 对于合法取得的一户多宅的宅基地,可以登记确权,合法使用。包括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和两处宅基地面积合并未超过规定面积的情况。
- 分户后按标准面积申请确权 :
- 符合分户条件且已分开居住的农户,可以通过申请独立的宅基地,并经过村委会同意及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宅基地确权登记。
- 未分户但符合分户条件的情况 :
- 符合分户条件但尚未分户建房的家庭,若现有房屋面积超出宅基地使用面积规定,超出部分可依法进行确权登记。
- 因继承形成的“一户多宅” :
- 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形成的“一户多宅”现象,在最新政策中得到了明确认可与保护,可以按规定确权登记,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和证书附记栏进行注记。
- 非法占用土地的情况 :
- 对于农民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随意建造房屋形成的一户多宅,要全部没收。具体没收过程中是否有补助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 探索有偿使用、转让或自愿有偿退出 :
- 鼓励农民自觉自愿有偿地退出多得的、空闲的宅基地,或者在村集体内部转让给那些符合条件的农民,以及对多余的超出总规定面积的宅基地探索有偿使用的办法。
- 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 :
- 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
- 需要配合多部门进行确权登记 :
- 农村房屋确权涉及到不同部门,过程中各个部门须密切配合,信息共享。
- 公示和公众知晓 :
- 需要将房屋登记依据、房屋登记条件、房屋登记程序、房屋登记内容进行公示,方便社会公众知晓。
这些政策旨在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建议农户在遇到确权问题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要求和操作流程,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