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能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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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制定 :制定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为公务员管理工作提供明确的规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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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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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调配和培训,确保公务员队伍的新鲜血液得以补充和人员的合理流动与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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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公务员的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和惩戒,激励公务员积极工作,保证队伍的纪律性和规范性。
- 监督与权益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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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公务员的工作表现,确保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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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公务员的申诉和控告,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 综合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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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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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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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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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 具体执行与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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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整体规划和实施,承担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调配、培训等具体工作的组织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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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地方公务员的招考和管理工作,配合国家公务员局开展公务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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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公务员的任免、薪酬福利及绩效考核等工作。
综上所述,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能范围涵盖了政策法规制定、人事管理、监督与权益保障、综合管理和具体执行与组织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公务员队伍的高效、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