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二级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包括:
- 按单项工程合同额区分 :
- 可以承担合同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单项工程。
- 按单体建筑面积区分 :
- 可以承担单体建筑面积不超过3万平方米的项目负责人。
- 按建筑群建筑面积区分 :
- 可以承担建筑面积不超过10万平方米的建筑群的项目负责人。
此外,二级建造师还可以从事以下专业执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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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包括房屋建筑装修、地基土石方、建筑幕墙、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消防及电梯安装、爆破与拆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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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 :包括水利水电、混凝土预制构件、钢结构、建筑防水、消防设施、起重设备安装及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水工大坝、堤防水工隧道、无损检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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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工程 :包括土石方、钢结构、建筑防水、隧道、窑炉、环保及建筑防腐保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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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 :包括公路、土石方、预拌商品混凝土及混凝土预制构件、钢结构、消防设施、建筑防水、公路路面路基、桥梁、隧道等。
同时,二级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这些规定旨在明确二级建造师的职责和权限,提高其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控制。建议二级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维护自身职业发展和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