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认为工程结算审计结果不合理,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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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合同条款 :仔细检查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关于审计和结算的条款,确认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审计结果异议处理的明确约定。特别注意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财评审计”的条款,如果没有,最好不要约定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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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并保存证据 :在施工过程中,保存并收集与工程实际完成情况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材料采购凭证、施工日志、变更订单、现场照片和视频等。这些证据将用于证明审计结果与实际工程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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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 :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向审计部门提出书面异议,详细说明审计结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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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在提出异议后,尝试与发包人或审计部门进行协商,寻求对审计结果的修正或重新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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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鉴定 :如果审计部门未在合理期限内进行审计或出具审计报告,或者审计结论明显不当,可以有权申请司法鉴定,以确定工程的实际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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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如果审计结果直接影响到工程款的支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法院判决按照实际工程量和成本进行结算,尤其是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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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或投诉 :可以向本级政府部门申诉,通过建设单位负责人说明情况,或者提请本级政府裁决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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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审计期限条款 :为防止久审不决,可以在合同中增设审计期限条款,如约定“超过6个月未出审计结果,则以送审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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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施工过程中的证据固定 :确保签证、会议纪要、影像资料等,完善变更工程量的可追溯性。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系统地处理工程结算审计结果不合理的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