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与县政府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职责分工、合作模式以及其在县域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以下将从这几个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自然资源局与县政府的职责划分
自然资源局的主要职责
- 自然资源管理:自然资源局负责土地、矿产、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的管理,包括资源调查、确权登记、有偿使用、开发利用等。
- 国土空间规划:负责编制和监督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包括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 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和生态修复工程,确保耕地安全和生态平衡。
- 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等地质问题。
县政府的主要职责
- 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制定和实施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 城乡建设与管理:负责城乡建设和管理,包括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等。
- 财政与资产管理:管理地方财政,确保政府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预算管理。
- 民生与社会事务:负责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事务,维护社会稳定。
自然资源局与县政府的合作模式
科室协同与市县联动
- 科室融合:市自然资源局通过科室协同,整合各类政务数据资源和信息系统,确保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
- 市县联动:通过市县融合治理体系,组织市、县业务交流和培训,解决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升规划指导监督能力。
部门协作与政策支持
- 政策协同:与发改、交通、水务、林草、文旅、住建等部门进行面对面沟通,建立高效的政策协同与会商机制,攻克日常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
- 项目保障:制定土地要素保障招商图谱,主动介入、靠前服务,确保各部门及工业园区项目顺利落地。
自然资源局在县域经济中的作用
资源统筹与配置
- 土地资源管理:通过土地征收、供应和开发,吸引优质企业入驻县域,推动经济发展。
- 矿产资源开发:规范矿产勘探与开发,为工业发展提供原材料保障。
规划引领与城乡发展
- 国土空间规划: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优化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提升县域综合发展水平。
- 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确保粮食生产稳定,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 生态修复工程:牵头生态修复工程,促进县域生态环境改善,推动绿色经济转型。
-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通过划定生态红线,限制无序开发行为,确保县域发展的可持续性。
市自然资源局与县政府在职责划分、合作模式以及在县域经济中的作用上有着密切的关系。自然资源局通过资源管理、规划引领和生态保护,为县政府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共同推动县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通过科室协同、市县联动和部门协作,市自然资源局与县政府形成了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市自然资源局与县政府在规划和管理自然资源方面的职责分工
市自然资源局与县政府在规划和管理自然资源方面的职责分工如下:
市自然资源局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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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定与监督执行:
- 制定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并监督执行。
- 对县区政府落实中央和省级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进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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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
-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体系。
- 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管理登记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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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管理与开发利用:
- 管理全市自然资源的资产,包括有偿使用和价值评估。
- 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制定开发利用标准,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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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规划与生态修复:
- 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
- 牵头组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实施相关生态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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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与监管:
-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的监管,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 指导和监督县区级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县政府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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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落实与执行: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细则。
- 组织实施县内的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确保各项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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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管理与保护:
- 负责本县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
- 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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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规划与实施:
- 参与编制和实施县内的国土空间规划,协助市级部门划定各类控制线。
- 负责本县城乡规划的管理和实施,监督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和规划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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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与监管:
- 负责本县自然资源领域的执法监察工作,查处违法案件。
- 配合市级部门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和专项整治行动。
市自然资源局与县政府在土地征收和补偿中的角色和职责
在土地征收和补偿过程中,市自然资源局和县政府各自扮演着重要角色,并承担着明确的职责。以下是对二者职责的详细解析:
市自然资源局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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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导与政策制定:
- 负责对县(区)土地征收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征收过程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 参与制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组织修订相关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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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与监管:
- 审查县(区)上报的用地报批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监督管理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各项活动,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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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与支付:
- 在某些情况下,市自然资源局可能负责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的支付,尽管这一职责通常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承担。
县政府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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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责任与组织实施:
- 作为辖区内土地征收工作的责任主体,县政府负责全面组织和实施土地征收工作。
- 制定具体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包括发布征收公告、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组织听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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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处:
- 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及时化解征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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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落实与发放:
- 负责统筹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合理发放。
市自然资源局与县政府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合作与措施
市自然资源局与县政府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展开了广泛的合作,并采取了多项重要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合作机制的建立
- 信息共享与协同会商:市自然资源局与县政府建立了信息共享和协同会商机制,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例如,宁陕县人民政府实施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会商联动与信息灵通共享机制,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质效。
生态保护与修复
- 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市自然资源局与县政府共同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例如,双鸭山市自然资源部门开展了山水林田湖草试点项目督导验收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申报等工作,充分发挥了自然资源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保障和支撑作用。
- 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市自然资源局与县政府共同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空间。例如,贵港市自然资源局与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生态保护红线与空间规划体系、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改革的统筹衔接。
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
- 节约集约用地:市自然资源局与县政府共同实施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例如,贵港市自然资源局与相关部门共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确保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达到预期目标。
- 绿色低碳发展:市自然资源局与县政府共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生态经济。例如,庆阳市自然资源局与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绿色环保产业,构建绿色生态发展体系。
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明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市自然资源局与县政府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明确,确保各级政府和部门在生态保护修复、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清晰。例如,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市级和县级的职责和支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