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中,有关婚姻法新规定的重点内容如下:
- 重婚的无效性 :
- 重婚在任何情况下均被认定为无效,即使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已经死亡,后一个婚姻关系依然无效。
- 虚假离婚的无效性 :
- 夫妻若以逃避债务等目的进行“假离婚”,离婚后无权自动复婚,复婚必须得到对方的同意。
- 房产归属 :
-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加名通常视为共同财产。若存在争议且协商不成,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房产归属,或根据给予方的贡献进行补偿。
- 父母出资购房 :
- 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的出资,若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 :
-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若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相关条款,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进行裁决。
- 同居关系中的财产分割 :
- 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中,财产归属按照双方约定处理;无约定且协商不成时,法院将根据各自贡献进行分割。
- 子女抚养权 :
- 出轨者可能直接失去孩子抚养权,具体判决将考虑多种因素,如子女的**利益等。
这些新规定旨在维护公序良俗,平衡保护个人财产权利与婚姻家庭团体利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并引导家庭成员敬老爱幼、互相帮助。
这些新规定对于理解婚姻法在实际操作中的具体应用具有重要意义,建议相关当事人及法律从业者仔细研读并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