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具体违法情形与处罚标准
该条款列出了八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 无证/吊销/暂扣驾照驾驶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2000元罚款;若同时存在第二项(交由无证/吊销/暂扣人员驾驶),可并处吊销驾照。
- 逃逸未构成犯罪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2000元罚款;若存在第一项、第三项或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 超速50%以上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200-2000元罚款。
- 强迫驾驶致事故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法规驾驶机动车,造成事故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2000元罚款。
- 违反交通管制
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且不听劝阻的,处200-2000元罚款。
- 故意损毁交通设施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2000元罚款。
- 非法拦截/扣留车辆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且不听劝阻,造成严重交通堵塞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处200-2000元罚款。
二、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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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承担 :若机动车一方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未投保商业险,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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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的刑事后果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且逃逸的,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以上内容综合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具体规定及配套的处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