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主管部门并非单一部门,而是根据管理范围和层级进行划分的,具体如下:
一、主要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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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
负责党群系统、人大系统、政协系统、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民主党派系统(六大机关)公务员的管理,包括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档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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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
主管政府系统公务员,具体执行公务员的日常管理事务,如工资福利、社会保障、人事制度改革等。
二、管理关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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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分工 :组织部侧重干部的党务管理,人社局侧重行政事务管理,两者形成互补而非替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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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管理 :公务员考试(如国考、省考)的组织实施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但最终录用结果需经组织部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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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背景 :2018年机构改革后,国家公务员局并入中央组织部,但地方层面仍保留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即人社局),负责具体执行工作。
三、总结
公务员管理实行分系统、分部门协作机制,既非完全由组织部管理,也非完全由人社局管理。这种分工确保了党管干部原则与行政效率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