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公务员的人事管理权限通常归属于县(区)级组织部。根据现行干部管理规定,乡镇科级干部(包括副科级)的任免、考核等事项由县级组织部负责。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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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身份认定
乡政府公务员属于国家行政编制人员,其录用、调动、晋升等均需通过组织部门按程序办理。例如,乡镇公务员的招录需经省级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后人事档案由县组织部保管。 -
管理权限划分
- 县级组织部:直接管理乡科级公务员(如副镇长、组织委员等),负责其职务任免、考核评价及晋升审批。
- 乡镇党委政府:虽为公务员的日常工作单位,但无直接人事任免权,仅对科员级以下人员有推荐和建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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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若涉及跨区域调动或高层级职务调整(如提拔为正科级),可能需市级或省级组织部介入。公务员的退休手续一般由原单位或组织部办理。
乡政府公务员的日常管理以县组织部为核心,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执行具体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