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月
关于事业单位试用期的最新规定,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主要规定如下:
一、试用期时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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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就业人员
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 为12个月 。该规定源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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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初次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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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为 0-6个月 ,具体由用人单位与工作人员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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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合同期限不满3年,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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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合同期限3年以上,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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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用期工资与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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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类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80% ,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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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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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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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可解除合同,试用期内可提前三日通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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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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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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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双方协商约定的条款,若未约定则不存在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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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该条款无效,整个合同视为无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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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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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应届毕业生 :无论合同期限多长,试用期均可延长至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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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 :不适用试用期规定,直接进入正式用工阶段。
以上规定综合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确保了试用期管理的合法性与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