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的合并情况需根据具体行政区域和改革方案确定,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并入发改委的情况
-
省级层面
多个省份将物价局整体并入发改委,例如湖南省、广东省、贵州省等地。改革后,原物价局职能由发改委下属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承担。
-
县级层面
部分县级物价局在2016年左右被撤销,职能并入县发改局,形成"发改局下设物价监督所"的架构。
二、并入商务厅的情况
部分省份将物价局职能划入商务厅,例如武汉市武昌区将物价局并入水果湖洪山路商务局。
三、职能转移至其他部门的情况
-
市场监管部门
2018年机构改革中,原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工商、质检、食药监等职责整合),地方层面可能跟进类似调整。
-
医保部门
部分省份将物价局涉及民生价格的职能划入医保部门。
四、历史演变背景
-
国家层面 :1994年国家物价局并入国家计委,后更名为国家发改委价格司。
-
地方层面 :2018年改革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建,整合了原物价局职责,地方机构同步调整。
总结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的物价局已并入发改委或商务厅,但具体划分因地区而异。建议根据所在省份最新政策确认具体调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