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物价过高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投诉:
一、官方投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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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5热线
全国统一的价格投诉热线,适用于商品价格过高、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行为。需提供商品名称、价格异常情况、购买凭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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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8价格举报电话
专门针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适用于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捏造涨价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可通过电话、邮件、来访等方式举报。
二、其他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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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电话
部分地区市场监管部门设有专用电话,可拨打当地市场监管局电话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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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疫情期间可通过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反映价格异常波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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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官网
登录当地政府官网,通过“政民互动”或“市长信箱”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三、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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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建立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哄抬价格、价格垄断等行为设定了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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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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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好购物凭证、价格标签、广告宣传材料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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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优先通过12315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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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与经营者协商后无果再投诉,应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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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渠道投诉时,建议优先提供详细的价格异常情况描述、涉事商品信息及证据,以提高处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