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最新政策,低保边缘户的认定标准、申请条件及保障措施如下:
一、低保边缘户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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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标准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低保标准的1.5倍(有条件的地方可放宽至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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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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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车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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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不超过1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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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存款、理财等)不得超过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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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工商登记或未从事经营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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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纳入低保边缘家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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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或收入超过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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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非居住用途不动产(商铺、厂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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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承包山林、养殖等经营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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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放弃救助资格等。
三、特殊群体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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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疾病患者
一级至四级残疾人、精神残疾人等单独纳入低保,按一类城镇低保补差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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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型困难家庭
对未成年子女、60周岁以上老人、在校学生及重病患者发放生活扶助金,标准分别为低保标准的30%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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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申报与退出机制
家庭经济状况改善后主动申报可延长救助6个月。
四、申请条件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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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符合收入、财产标准且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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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收入证明、财产清单、身份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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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流程 :社区初审、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确认。
五、其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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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与医保衔接,报销重大疾病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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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资助 :支持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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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 :根据当地房价和面积发放。
六、政策宣传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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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通过居民会议、入户解读等方式宣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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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户(人)一条救助链”闭环机制,实现动态监测。
以上政策综合了物质救助与生活服务,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标准并探索创新救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