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资扣税标准与全国个人所得税法一致,采用累计预扣法,起征点为5000元/月,税率3%-45%共7档,专项附加扣除可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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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与税率:月收入超过5000元的部分需缴税,税率按全年累计收入分档计算,3%(0-3.6万)、10%(3.6-14.4万)、20%(14.4-30万)、25%(30-42万)、30%(42-66万)、35%(66-96万)、45%(96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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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预扣法:每月税款按当年累计收入计算,减去已缴税额,避免年度汇算时补缴过多。例如,1月收入8000元缴税90元,2月若累计收入1.6万元,则按总应纳税额计算后减去已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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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房贷利息等6项支出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如每月子女教育扣除1000元,月收入6000元者实际应税所得降至0元,无需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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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计税:2024年前可选择单独计税或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时以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金额对应税率,通常收入较低者更划算。
合理利用专项扣除和预扣规则能有效节税,建议通过个税APP核对扣除项目与累计数据,确保合规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