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对携带品的规定主要分为免费携带标准、禁止携带物品及特殊携带说明三部分,具体如下:
一、免费携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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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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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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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人员:35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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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旅客:20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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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组列车额外限制:每件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尺寸不超过13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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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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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列车: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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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组列车: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3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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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物品免费携带
- 折叠式轮椅(辅助行动)、折叠婴儿车等特殊重点旅客用品可免费携带,不计入上述范围
二、禁止携带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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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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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如匕首、猎刀)、易燃易爆物品(如烟花爆竹、汽油)、毒害品、腐蚀性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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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管制刀具需通过公安机关批准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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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禁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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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物(如猫、狗)、有恶臭的物品、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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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有价票证、文物、金银珠宝、档案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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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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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礼花弹、鞭炮等需包装完好且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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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物品需符合包装容量限制(如酒精不超过300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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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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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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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总重量不得超过50千克,体积不超过20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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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碎品、流质物品需单独包装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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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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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重或超大物品需补收运费,危险品需交前方站处理并加倍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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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宠物需自行照看,发生意外由携带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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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要求
- 旅客需配合安全检查,禁止匿报或谎报物品信息
以上规定综合了《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及最新铁路安全管理要求,建议出行前通过12306等官方渠道确认具体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