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处罚措施如下:
一、罚款金额
- 处以 20-200元 罚款。
二、其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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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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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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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扣机动车驾驶证。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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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将另行处罚(罚款20-200元,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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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属于更严重的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并记12分,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
该条款明确规定驾驶人需持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否则将面临上述处罚。若驾驶摩托车等特殊车辆,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