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晚15号前入职可交当月社保,这是企业普遍执行的社保缴纳分界点。根据规定,用人单位需在员工入职30日内办理社保登记,而实际操作中因社保系统15号前可操作,多数公司以当月15号为界限:此前入职当月缴纳,此后入职次月缴纳。
-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明确要求用工30日内完成社保登记,15号前入职的企业通常能赶上当月申报窗口。
- 企业惯例:为简化流程,90%以上公司采用“15号规则”,但需注意员工前单位是否已缴当月社保,避免重复申报。
- 特殊情况:若因系统关闭或跨地区社保转移导致当月无法缴纳,企业需次月补缴,员工可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说明。
提示:跳槽时尽量选择15号前入职,确保社保无缝衔接;若遇公司拒缴,可向社保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