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号离职公司是否缴纳当月社保?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员工在职一天,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其缴纳当月社保,25号离职也不例外。 即使离职日期在月末,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企业均需履行社保缴纳义务,否则可能面临补缴风险及滞纳金。部分企业以“15号为界”的操作属于内部规定,若与法律冲突则无效,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
分点论述如下:
- 法律明确要求: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需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且须按月足额缴纳。离职当月劳动关系未终止,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缴。
- 实操中的常见误区:部分企业规定“15号前离职不缴社保”,但此类条款违反法定责任。社保缴纳以劳动关系存续为准,与具体离职日期无关。
- **途径:若企业未缴纳离职当月社保,员工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要求补缴并主张经济补偿。
社保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无论离职时间如何,当月社保均由原单位承担。遇到企业拒缴时,务必保留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