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
若发现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通过以下途径**:
一、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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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用人单位沟通
首先尝试与雇主友好协商,明确表达诉求,要求调整工资至法定标准。多数情况下,单位会因避免法律风险而接受合理调整。
二、行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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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交投诉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要求其介入调查并责令支付差额。 -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被责令限期支付差额或支付50%-100%赔偿金。
三、仲裁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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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若协商失败,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补足差额。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 仲裁时效 :一般不超过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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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诉讼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用人单位拒绝执行仲裁裁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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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 :保存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以证明实际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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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若用人单位以“最低工资”为名规避法律责任,可要求按实际约定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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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诉讼时效为3年,均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建议优先通过协商和仲裁解决争议,若单位恶意拖欠工资且拒不支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