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外地档案调回原籍需按流程操作,关键步骤包括开具调档函、调取档案、档案审核及存档,无需提交行政介绍信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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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调档函
户口在原籍且档案存于外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申请开具调档函。若已在外地工作,可通过当地工作单位出具商调函办理。 -
调取并移交档案
持调档函前往外地档案存放机构提取档案,转递时须确保档案密封并附档案转递通知单。注意,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已非接收审核的必备项。 -
档案审核与存档
原籍人才市场接收档案后,会核查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若档案开封、缺页或材料虚假则不予接收。审核通过后,填写存档人员登记表完成存档。 -
特殊情形处理
无工作单位者可直接落户原籍人才市场;在职人员需通过单位办理商调函。离职后未拿到档案的,应先联系原单位确认转移流程。
调档全程遵循简化流程原则,材料要求更灵活,但务必确保档案密封且信息完整,否则可能影响存档。如有疑问可提前咨询户籍地人才服务中心确认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