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日常考核的等次划分主要依据工作表现和岗位要求,具体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一、优秀等次
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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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素质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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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通业务,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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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作风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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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绩突出,取得显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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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称职等次
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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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符合岗位要求,能正确执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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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能完成本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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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态度积极,作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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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无违规记录。
三、基本称职等次
需满足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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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政策执行存在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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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能力较弱,工作质量或效率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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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责任心不足,存在明显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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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工作任务但存在较大失误或不足。
四、不称职等次
需满足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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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严重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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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法规或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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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能力严重不足,长期无法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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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廉洁问题但工作表现极差。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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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周期 :通常为年度考核,与晋升、奖惩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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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 :结合个人总结、群众评议、领导评价等多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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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应用 :作为调整职务、职级、工资及培训的重要依据。
以上等次划分标准可能因地区或部门略有差异,但核心框架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