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规定,退休后原则上不能补发以前的工龄,但存在特定情形下可申请补算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一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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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不可补工龄
工龄计算以连续缴费年限为依据,退休后无法补增工龄。若在退休前未完成缴费年限,可按规定延长缴费至满15年。
二、可申请补算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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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认定遗漏
若1992年前参加工作但工龄未及时认定,可提供工资条、劳动合同等材料申请补算,最长可补发5年养老金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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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年限误差
井下、高温等特殊工种工作年限若存在漏算,经核实后可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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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晋升未计入
退休前职务或职称晋升的年限,若未纳入养老金计算,可申请补发。
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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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退休后劳动关系终止,工龄不可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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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中,若因单位未办社保导致退休待遇受损,可主张赔偿,但工龄本身不可补增。
建议 :若符合补算条件,需向社保局提交证明材料并申请审核,具体流程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