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后,部分人群因特殊身份、职业属性或政策缓冲机制不受影响,主要包括:特定出生年份的职工、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健康或职业特殊群体、已退休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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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出生年份的职工
1965年1月至1969年12月出生的男职工、1970年1月至1974年12月出生的女干部,以及1975年1月至1979年12月出生的女职工,若选择提前退休,仍按原最低缴费年限15年执行,不受2030年后逐步提高至20年的影响。 -
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
公务员、国有企业(如能源、电力系统)和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的领导及管理人员,必须按法定退休年龄准时退休,禁止弹性延迟,但可申请提前退休。例如,1968年出生的国企领导需在2028年11月准时退休。 -
健康或职业特殊群体
因工伤、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者,或从事高危职业(如矿工、建筑工人)的劳动者,可申请提前退休。部分特殊工种(如井下作业)和地方性政策覆盖群体(如艰苦边远地区职工)也保留原有退休待遇。 -
已退休及未参保职工
2025年1月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受新政影响。未参加职工社保的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者(约1.6亿人)亦不适用延迟退休规定。
总结:延迟退休政策通过分类豁免机制减轻部分群体负担,建议结合自身职业、年龄及健康状况提前规划,具体细则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