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需满足以下条件:
- 学历与资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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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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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条件,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在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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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应奖项)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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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优秀设计奖(及相应奖项)一等奖1项以上和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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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和省(部)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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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在基层一线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0年。
- 专业能力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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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扎实而全面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基础,科研能力强,学术造诣深厚,能够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备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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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显著,能够主持完成本领域重大项目,解决重大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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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驾驭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阅历,能解决本专业困难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能独立担当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
- 业绩成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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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显著的成果,如牵头申请获得并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技术创新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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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加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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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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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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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完成1项或参与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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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4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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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应学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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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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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需要全面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确保在学历、资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均符合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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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突出的申请人,可以考虑破格申报,但需具备极高的专业水平和显著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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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和评审标准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申报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