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被单位辞退,赔偿标准依据工作年限而定,通常为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1.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限制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有上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 特殊情况下的赔偿
如果单位违法辞退退役军人,即没有合法理由或违反法律规定程序辞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4. 社会保险的处理
退役军人被辞退后,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按照规定一次性结清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5. 其他福利待遇
除了经济补偿金,退役军人被辞退后还可能享有其他福利待遇,如未休年假的工资补偿、加班费等,具体标准根据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退役军人被单位辞退的赔偿标准依据工作年限和相关法律规定而定,包括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处理和其他福利待遇等。如遇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