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或诉讼
针对用人单位故意不安排工作且不辞退的行为,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一、协商与证据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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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协商
劳动者应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诉求,要求安排工作或提供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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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留存
收集考勤记录、沟通记录、邮件往来等材料,证明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这些证据在后续仲裁或诉讼中至关重要。
二、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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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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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请求
可主张基本工资、未工作期间的报酬及因单位行为造成的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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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程序
仲裁委员会将审理双方争议,作出裁决。若对结果不满意,可在15日内提起诉讼。
三、法律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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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投诉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介入调查并责令单位恢复工作或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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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讼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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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
若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情形(如未提供劳动条件),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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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 :单位即使不安排工作,也需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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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证据 :所有沟通和协商应形成书面记录,避免口头证据被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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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管理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诉讼时效为2年,需及时行动。
建议劳动者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失败后及时申请仲裁,必要时结合法律咨询制定**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