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标准提高,优抚政策完善
对越参战人员的最新待遇根据服役年限、地区政策及保障体系综合调整,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一、基础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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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人均标准
根据2025年2月17日发布的最新政策,对越自卫反击战参战老兵月人均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 550元 (2016年标准为500元),并自2025年2月17日起正式实施。 *注:部分城市如德兴市对无双重生活来源的参战老兵,额外发放县级生活补助26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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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籍老义务兵
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役1年,每月增加补助5元,最高可达每月35元。
二、优抚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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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战参试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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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2016年2月17日前6个月的差额(如2025年2月17日计算,需补发2019年2月17日-2025年2月17日间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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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7日对越自卫反击战46周年纪念日,多地启动特别优待政策,可能涉及额外补贴或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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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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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补助标准由550元提高至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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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可获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的医药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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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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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与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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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退伍军人年满60岁后,每月领取基础养老补助,每服役1年增加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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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补助根据病情发放,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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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范围
- 覆盖1979年2月14日中共中央动员令中参战人员,包括城市无业、农村无固定收入者。
四、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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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金额可能因省份政策不同存在差异,例如湖北标准为每月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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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需符合无社保/退休金且生活困难等条件。
建议参战老兵及家属关注当地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时申请相关优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