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人员的工作单位应填写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全称,并注明实际用工单位名称以明确雇佣关系。以下是具体填写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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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主体优先
劳务派遣单位是与员工建立法律劳动关系的主体,因此工作单位栏需填写派遣公司的全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信息,确保社保、薪资等权益的归属清晰。 -
注明实际用工单位
在简历或表格中补充标注“派遣至XX公司(用工单位)”,体现实际工作场景。例如:“A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B科技公司)”,避免用工经历被误解。 -
特殊情况处理
若涉及背景调查或正式文件,需同时提供劳务派遣合同作为证明,确保信息一致性。避免单独填写用工单位名称,防止法律纠纷。 -
信息准确性要求
核对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注册名称、地址等细节,错误填写可能影响社保缴纳、职称评定等后续流程。
正确填写工作单位既能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也能清晰反映职业轨迹。建议根据具体场景灵活调整表述,但始终以劳动合同主体为第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