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不承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
一、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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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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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凭证(工资条、银行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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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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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证、服务证等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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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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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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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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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痕迹(项目文件、邮件往来、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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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或客户的书面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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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公司活动的照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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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系统操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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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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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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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书(明确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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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材料清单(包含上述直接/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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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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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证据链完整性,可能要求公司提供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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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仲裁不公,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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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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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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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向社保部门、银行等机构调取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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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证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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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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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仲裁结果不服时,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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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阶段可进一步固定证据,为**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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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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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投诉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调取用工备案记录或处理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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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经济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制定**策略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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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需尽早开始,避免因时间过长导致证据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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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诉讼需以仲裁结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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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原件,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一致
通过以上步骤,劳动者可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打破公司不承认劳动关系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