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的规定,公务员的定义包含以下三个核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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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公职
公务员需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履行职责,从事公务活动。履行公职的范围不仅限于国家行政机关,还包括政党机关、政协机关等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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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公务员需成为国家行政体系正式成员,享受公务员身份带来的权益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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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公务员的薪酬、社保等福利由国家财政保障,与工勤人员等非财政供养人员形成区别。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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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定义同时涵盖领导成员(如党政机关领导)和非领导成员(如普通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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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法官、检察官等特殊职业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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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非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如事业单位人员)需经批准适用。
以上三个条件需同时满足,方能认定为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