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员处分的规定,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条例,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处分种类
公务员处分分为 六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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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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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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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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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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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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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
二、处分期间
各类处分对应不同的禁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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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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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过 :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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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大过 :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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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级/撤职 :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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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 :无固定期限
三、工资待遇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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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降低基本工资 :警告、记过、记大过期间不降低职务、级别工资和津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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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级影响 :从次月开始降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级别工资为27级1档的可给予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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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升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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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过/记大过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工资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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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级/撤职期间同样禁止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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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处分后 :符合条件者从次年1月1日起恢复晋升级别和工资档次。
四、解除与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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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解除条件 :受开除以外处分的公务员,处分期满且无再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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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权利 :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可申请复核或申诉,复核机关为原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
五、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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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依据 :需经任免机关调查核实,保障公务员陈述申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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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体现了对公务员违纪行为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确保处分的公正性与程序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