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过期后需重新办理,关键流程包括提前30日申请延续(逾期按新办处理)、提交经营条件未变化的声明(可免现场核查)、补办需登遗失公告(10个工作日内发证)。若已过期,则需按新证流程重新提交材料并接受现场审查,确保符合当前食品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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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申请(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发证部门提交申请书、许可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条件未变化的声明。材料齐全且无重大变更的,可直接换发新证,编号与有效期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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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后重新办理:需按新证标准准备材料,包括申请书、场所布局图、食品安全制度等,并接受现场核查。通过后颁发新证,有效期从发证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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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流程:若许可证遗失或损坏,需提交补办申请表及遗失公告(登报或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内补发,编号与原证一致。
提示:经营条件变化(如设备、场地调整)可能触发现场核查,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监管部门,避免因材料不全延误。逾期未处理将面临停业风险,务必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