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八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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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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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4周岁:绝对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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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8周岁:犯故意杀人、**等八种严重罪行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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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状态
-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犯罪,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需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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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轻微
-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如偷窃普通自行车),可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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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时效
-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如最高刑为5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超过5年),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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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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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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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未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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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或终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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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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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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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又聋又哑或盲人犯罪,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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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与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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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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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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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自首、立功等情形属于从轻或减轻处罚,而非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