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保意外死亡后的补偿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遗属抚恤金及个人账户余额继承三部分,具体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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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按死亡时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发(非因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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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直接支付给家属,无需额外申请。
二、遗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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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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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每月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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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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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寡老人/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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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总和不超过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个人账户余额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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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个人缴纳及村(组)集体补助的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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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式 :扣除政府补贴后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
四、办理流程
需在1个月内到农保经办机构办理注销手续,提交死亡证明、火化证等材料。
五、法律依据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和第十七条(非因工死亡可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