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挂钩+倾斜
山西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采用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 “三结合”模式,具体细则如下:
一、调整模式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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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调整 :全省统一增加固定金额,体现普遍性原则。近年呈现逐年递减趋势,例如2022年45元、2023年42元、2024年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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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调整 :分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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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挂钩 :每满1年增加1.33元(企业)或1.3元(机关事业单位),不满10年按10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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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水平挂钩 :按本人上年度基本养老金的1.2%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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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调整 :针对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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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倾斜 :70-74岁增加30元/月,75-79岁31元/月,80岁以上3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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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一类地区6元/月,二类地区11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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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月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补足至34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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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范围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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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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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间 :2024年1月1日起生效,2024年7月底前完成发放。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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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幅度 :2023年总体涨幅3.8%,较2022年下降0.5个百分点,预计2025年可能小幅回升至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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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月养老金3000元者涨幅3.87%,6000元者2.43%,体现了差异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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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目标 :在财政压力下,通过倾斜调整缓解贫富差距,同时鼓励长期缴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西省政府公开文件及权威媒体报道,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