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通常在 10日内 出具,特殊情况下可能延长。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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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并出具责任认定书。若涉及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则在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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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鉴定情形
若事故需进行检验、鉴定,责任认定书应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 5日内 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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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案件特殊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未侦破时,受害方可申请认定书,交通部门应在接到书面申请后 10日内 制作并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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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时限
若涉及检验、鉴定,总时限可能延长至 68日 (含委托鉴定、检验及结论确认时间)。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