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的流程可分为以下阶段:
一、处罚执行阶段
- 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在事故认定书作出后5日内,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销驾驶证、拘留等。
- 逃逸或重大事故 :若存在逃逸行为或6个月内2次以上死亡3人以上事故且负主要/全部责任,将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 专业运输单位管理
若涉及专业运输单位,需在6个月内2次发生死亡3人以上事故且负主要/全部责任,报经批准后责令消除安全隐患,禁止隐患车辆上路。
二、损害赔偿阶段
- 协商或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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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 :当事人可自行协商赔偿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后可自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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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 :双方同意时,交管部门可组织10天调解,调解期间允许旁听(需双方同意)。
- 诉讼途径
- 若协商或调解失败,受害人可在1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三、其他程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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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申请 :若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可在3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交管部门需暂停处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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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 :简易程序(12123平台)适用于事实简单、责任明确的案件,一般程序需现场勘查后10日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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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与送达 :认定书需载明事故事实、成因及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拒签者将记录在案。
以上流程需依法依规进行,当事人可通过交管部门、保险公司或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