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个工作日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最迟出具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搜索结果,具体说明如下:
一、正常程序下的最迟出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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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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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或特大事故
由于勘查、鉴定等程序较为复杂,需在二十日内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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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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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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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检验、鉴定的案件: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五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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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能延长出具时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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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事故 :因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等耗时较长,责任认定书可能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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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案件 :未侦破时,受害方可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应在十日内制作。
三、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明确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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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出具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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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检验、鉴定的,在结论确定后五日内完成。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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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认定书后15日内申请复核。
建议事故当事人及时联系交警部门,了解具体案件进展,以便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