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货运输未配备押运员的处罚措施如下:
一、主要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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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
- 违反规定运输剧毒化学品或易制爆化学品未配备押运人员,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 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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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企业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含押运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处 1万元以下罚款 ;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 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对其他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处 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二、其他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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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 :若涉及驾驶或押运人员未持证上岗,可处 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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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整顿 :企业拒不改正的,可能面临停业整顿。
三、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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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停止运输,向公安机关报告并接受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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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押运员证以符合法规要求。
总结 :处罚以罚款为主,金额根据情节轻重在1万至5万元不等,严重者可能停产整顿。企业需加强合规管理,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