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如下:
一、基本处罚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 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若存在其他特别规定,则按特别规定执行。
二、处罚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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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
- 20元以下罚款可当场处罚;超过20元需适用一般程序,包括调查、告知、复核等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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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违法行为
- 例如不保持安全车距、违规超车、逆向行驶等,均属于本条调整范围。
三、关联条款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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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未投保交强险的,除扣留车辆外,还处应缴保险费2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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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款适用于所有道路通行相关违法行为,包括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