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监督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核心法规及配套规章,涵盖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全环节:
一、核心法规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2002年颁布,2011年修订,2013年再次修订,是危化品管理的总法规,规范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
-
明确了危险化学品单位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等监督管理要求。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2014年实施,作为安全生产领域总法律,对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统计、应急救援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配套规章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2012年发布,规范危化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
-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
- 2002年实施,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范包装物、容器生产定点企业。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 2011年发布,明确危险化学品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备案、核销等监督管理流程。
三、其他相关法规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许可。
-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保障危化品作业场所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安全。
四、法律依据依据
- 所有法规均以《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上位法,确保危化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统一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