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综合监管,包括:
-
组织确定、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
-
审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条件
-
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及登记工作
-
-
公安机关
负责公共安全管理,包括:
-
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道路运输通行证
-
管理运输车辆交通安全及易制毒化学品监管
-
-
交通运输部门
负责运输环节监管,包括:
-
审核道路/水路运输许可及运输工具安全
-
监督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资质
-
-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负责产品生产许可及质量监督,包括:
-
核发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
-
检验进出口危险化学品
-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负责废弃物处置及环境监管,包括:
-
环境危害性鉴定与风险评估
-
监督事故现场应急监测
-
协作机制 :各部门定期联合检查,排查隐患,依法查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