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天产假,15天陪产假
2025年河北省产假政策在延续国家基础产假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了优化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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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所有符合政策生育的女职工均享受国家规定的 98天基础产假 ,其中产前可休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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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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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 一孩/二孩 :在98天基础上延长 60天 ,总产假为 15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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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 三孩 :在98天基础上延长 90天 ,总产假为 18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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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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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剖宫产等难产情况增加产假 15天 (正常顺产基础上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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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 15天 (例如三胞胎总产假18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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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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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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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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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陪产假与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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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
男方享受 15天陪产假 ,适用于所有合法生育情况,可灵活安排在预产期前15天左右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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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 子女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享 10天育儿假 ,可灵活分配在子女周岁前。
三、工资与福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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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支付,津贴低于平均工资时企业需补足差额,未参保者由企业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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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产假、陪产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不得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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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区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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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三孩产假延长90天,总休假18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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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男方陪产假延长至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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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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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执行细节可能因城市或企业略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或参考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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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哺乳期间工资按原工资的80%支付。
以上政策体现了河北省对女性生育权益的进一步保障,通过延长产假、增加育儿支持等措施,平衡工作与家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