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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被停职期间是否发放工资,需根据停职原因及单位处理方式综合判断,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一、停职期间工资发放的基本原则
- 非因劳动者原因停职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劳动合同法》,因单位原因(如调查、审查等)导致的停职,单位必须依法支付工资。若单位擅自停职,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 因劳动者原因停职
若职工主动申请停职或因严重违纪被单位依法处理(如降职、开除等),则可能停止发放工资。但需注意,停职本身不等同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可能仍存续。
二、不同类型停职的工资发放标准
- 停职审查期间(非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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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津补贴暂停发放,但基本工资和法定补贴(如工龄工资)仍需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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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工资 :遇国家政策调整工资时,暂停执行调整,审查结束后根据结论补发。
- 行政处分期间(如降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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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 :根据处分等级,可能仅发放基本工资的60%-85%作为生活费,津贴部分(如岗位津贴)通常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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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或恢复职务 :处分期满后,若未受更严重处分,可补发停职期间应发的津贴和补贴。
- 刑事处罚期间(如拘役、缓刑)
- 工资发放 :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停发原工资;安排临时工作的按原工资60%发放生活费,事业单位按85%发放。
三、权益保障与争议解决途径
- 法律救济
若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停职或未依法发放工资,职工可通过以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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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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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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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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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职期间劳动合同仍可能存续,单位需保留证据支持停职决定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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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的停职与普通事业单位人员存在差异,需注意区分。
总结
事业单位人员被停职期间是否发放工资,核心在于停职原因及单位是否依法处理。建议职工保留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