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将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但严禁自行携带档案办理存放! 根据国家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个人无权保管档案,且人才中心不接收自带档案,需通过机要交通或公对公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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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存放的合法性
人才中心是国家授权的档案管理机构,专门接收毕业生、离职人员等流动人口的档案。但档案必须由原存档单位(如学校、国企)通过机要通道转递,个人手持档案将被拒收,且私自拆封的档案会直接失效。 -
办理流程的关键步骤
- 开具调档函:需先向户籍地或工作地人才中心申请调档函,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或劳动合同等证明。
- 公对公转递:原存档单位凭调档函通过机要邮寄档案,个人不得经手。
- 审核存档:人才中心核查档案密封性和材料完整性后,方可办理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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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档案在个人手中:需联系原单位重新审核密封,再通过公对公方式转递。若原单位无法处理,可委托第三方档案服务机构协助激活并转存。
- 非全日制学历档案:需与前置学历档案合并存档,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及密封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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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中心的服务优势
存档后可免费享受档案转递、证明开具、政审等服务,同时档案工龄连续计算,对考研、考公、退休等至关重要。
提示:档案关乎个人职业发展,务必在毕业或离职后及时办理存档,避免“死档”风险。若遇拒收或流程问题,建议咨询户籍地人才中心或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