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时,是否取消需根据招考公告中的开考比例和岗位类型综合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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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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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1人岗位 :若报考人数低于1:3比例(如需3人报考但仅1人),则直接取消该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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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2人及以上岗位 :若报考人数低于1:3比例(如需6人报考但仅4人),可能采取两种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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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减人数 :将招录人数从2人减少至1人或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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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岗位 :若仍不达标,则取消该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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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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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远/艰苦地区岗位 :即使报考人数不足1:3,也可能保留原计划,不取消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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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比例但已缴费确认 :考生不得改报,且改报期间不接受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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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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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考比例通常在招考公告中明确标注(如1:3、1:5等),未标注比例的岗位以实际报考人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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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考生关注目标岗位的具体要求,避免因比例问题影响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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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人少是否取消需结合招考规则和岗位类型判断,建议以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