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女性50岁退休的核心条件包括:工人身份、企业累计缴费满10年(含视同缴费),且非管理岗位。特殊工种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可提前退休,灵活就业人员需满足特定参保年限或身份转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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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身份与企业缴费年限:女职工需在企业累计缴费满10年(含视同缴费),退休年龄为50周岁。若缴费不足10年,则按55周岁退休。原企业缴费满10年后转为灵活就业者,仍可按50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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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特殊规定:2004年前首次参保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可50岁退休;2004年后首次参保者需满足企业工人身份或国企工作满10年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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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与病退:从事井下、高温等特殊工种满规定年限的女性可45岁退休;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缴费满15年者,不受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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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人事档案、缴费证明等。独生子女家庭需额外提交独生子女证。
提示:政策可能随延迟退休改革调整,建议提前咨询社保部门确认个人条件,避免因身份认定或缴费记录问题影响退休时间。